2021年集美区积分入学 2023集美区积分入学政策解答最新( 二 )


2021年集美区积分入学 2023集美区积分入学政策解答最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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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双方都在厦门居住和缴交社保,怎么计算副申请方的积分?
答:在2023年4月30日前,副申请方有在厦居住记录或暂住记录 , 且当前有效,才能将副申请方在厦门缴交的社保月份进行累计算分,副申请方的社保累计满一年积2分,满分10分 。
孩子需要申请积分入学,可是父母是本市非集美区户籍的 , 无法办理居住证,怎么认定在集美区和在厦门市的居住时间?
答:随迁子女父亲(母亲)户籍为本市非集美区户籍的 , 在集美区的居住时间以实际居住地社区(村)居(村)委会在网格化平台上登记的居住时间进行计算 。家长应及时到所居住地社区(村)居(村)委会通过网格化系统办理居住情况登记(社区网格化系统开具,积分入学报名系统可直接提取,无需再拍照上传) 。
随迁子女父亲(母亲)户籍为本市非集美区户籍的 , 在厦门居住年限的认定分为两类:
01 监护人为非购房入户的厦门市户籍居民 , 其在厦居住年限为其户口在厦门的年限 。
02 监护人为购房入户或人才入户的居民,其在厦居住年限为其户籍迁到厦门的年限与其在厦办理居(暂)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 。
从2016年12月开始派出所就不办理暂住证了,而是办理居住证,请问暂住证的时间也可以累计计算积分吗?
答:2016年12月之前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积分 , 即随迁子女父母申领居住证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暂住时间,与居住时间合并计算积分 。
随迁子女父(母)在集美区购置什么样的商品住房才可以得24分?
答:
1.所购房屋必须是在集美区,在其他区购置的房产不能取得该项积分;
2.所购房屋的用途必须是“住宅”,若用途不是“住宅”的不能取得该项积分;
3.房屋产权必须是随迁子女父(母)的(含随迁子女父母共同拥有),产权是(外)祖父(母)或其他亲属的不能取得该项积分;
4.随迁子女父(母)必须拥有该房屋产权比例达50%以上(不含50%) , 达不到产权比例或只有使用权的房屋不能取得该项积分;
5.在集美区购置多套房产的只按一套积分,不重复计算该项积分 。
在集美区购房,但尚未取得产权证 , 可以加分吗?
答:在集美区购置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,若还未取得产权证,则须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有备案 , 才能加24分;在集美区购置符合条件的二手商品住房 , 则必须取得产权证才可以加24分 。
在集美区居住但在其他区务工和缴交社保,可以得“居住和社保同一区”的9分吗?
答:不可以 。
只有居住地和社保缴交地都在集美区的月份,才可以累计计算“居住社保同一区”的积分,有几个月的就算几个月的积分 , 本项最高9分 。
在集美区居住,也在集美区务工,但公司的社保缴交地在其他区,可以加9分吗?
答:不可以 。
本项以居住地和社保缴交地来认定是否符合得分条件,社保缴交地不在集美区的不符合本项得分条件 。
居住地和社保缴交地在同一区的9分怎样认定?
答:按照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,“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集美区,并在集美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 , 累计每满一年(12个月)积1分,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/12个月*1分计算得分,本项满分9分 。”具体认定标准如下:
1.该月份须有在厦门登记居住并且居住地均在集美区,不能有其他区的居住记录 。
2.该月份的社保须为按时缴交的且社保缴费单位的注册地在集美区 。
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月份,积分入学系统才会计算该月份的得分,具体数据以报名系统所提取到的公安和人社部门的数据为准 。
四、积分入学的登记方式
听说参加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必须先在“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”进行实名注册是吗?
答:是的,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前,家长必须在“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”进行实名注册 。
温馨提示:实名注册成功并不是网上报名成功哦!实名注册只是让申请人在“厦门i教育”网站取得一个符合要求的账号密码而已 。实名注册成功后,家长须在4月17日-4月26日用这个账号和密码登入“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”或“厦门i教育”微信公众号--“入学一件事”--“小学积分入学”进行网上报名,填写积分入学报名的相关信息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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